一、本市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扩大范围。
《2025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第七点:“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范围,从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2025年居保参保费,进一步扩大到可以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缴费。”根据政策问答,在具体办理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符合前述续保条件,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按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无需个人再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日17时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2.由所在学校集中申报参加居民医保,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21日起分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3.农村户籍居民,通过集中参保方式参加居民医保,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7日起按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6日17时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4.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零星申请方式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部门审核通过的同时,即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2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共济缴费”,便于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
二、本市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将调整。
根据《2025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5年政府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1)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526元/年,其中财政补助6871元/年,即个人缴费655元/年;(2)60至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526元/年,其中财政补助6701元/年,即个人缴费825元/年;(3)19至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4506元/年,其中财政补助3511元/年,即个人缴费995元/年;(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816元/年,其中财政补助2461元/年,即个人缴费355元/年;(5)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546元/年,其中财政补助1191元/年,即个人缴费355元/年。
2025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其中本市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在参保时缴纳120元,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障部门给予资助;其余困难人员给予全额补助。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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